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公告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24日
發文字號:證櫃監字第11300623301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告修正後「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判斷參考項目」範例如附件,請查照。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5月22日金管證審字第1130341582號函暨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3年5月24日臺證治理字第11300093391號函。
公告事項:
一、配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及「公開發行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判斷項目」,上市上櫃公司應將永續資訊之管理納入內部控制制度,並將其列為年度稽核計畫之稽核項目。
二、為強化上市上櫃公司對永續資訊之管理,以提升其所編製永續資訊之品質及可靠度,本中心爰與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參酌國際永續資訊管理規範及國內外實務做法等共同修訂旨揭範例,俾供上市上櫃公司參考,以協助公司於蒐集、編製及管理永續資訊時能有所依循。
三、本中心前以104年7月17日證櫃監字第1040200734號函檢送之「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判斷參考項目」範例,自即日廢止。另考量建立永續資訊管理之內部控制制度需有一定期間配合調整,爰請公司配合公告事項一之相關法令施行日期辦理。
四、本中心偕同證券周邊單位已規劃於今年7月間針對「建置永續資訊之管理內部控制制度」、「如何準備及編製永續報告書」等議題舉辦4場宣導會。另有關永續資訊之規範及揭露範例等相關資源,請至本中心「ESG專區」(https://www.tpex.org.tw/web/esg/index.php?l=zh-tw)或「接軌IFRS永續揭露準則專區」(https://isds.tpex.org.tw/IFRS/)查詢。
正本: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