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公告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7月4日
發文字號:證櫃監字第11300658221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告訂定「○○公司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永續揭露準則導入計畫」參考範例及其執行情形進度表如附件,並自即日起實施,請查照。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下稱金管會)113年6月27日證期(審)字第1130383273號函暨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3年7月3日臺證治理字第11300120111號函。
公告事項:
一、依據金管會於112年8月17日發布之「我國接軌IFRS永續揭露準則藍圖」,自115年起分三階段適用IFRS永續揭露準則:
(一)115年:最近會計年度終了日(下同)實收資本額達100億元以上之上市上櫃公司適用。
(二)116年:實收資本額達50億元以上但未達100億元之上市上櫃公司適用。
(三)117年:實收資本額未達50億元之上市上櫃公司適用。
二、旨揭參考範例係以115年會計年度開始適用IFRS永續揭露準則之第一階段公司為基礎加以設計,並訂定「○○股份有限公司○年○季導入IFRS永續揭露準則執行情形進度表」,以協助企業建立IFRS永續揭露準則導入計畫及按季提報董事會控管執行情形。
三、實收資本額屬第二、三階段之上市上櫃公司亦可參考本範例,提前規劃導入IFRS永續揭露準則,並依規劃時程按季控管。
四、另為使公司能順利導入及接軌IFRS永續揭露準則,並於期限內完成IFRS永續資訊揭露,已於接軌IFRS永續揭露準則專區網站(https://isds.tpex.org.tw)設置聯絡信箱,提供公司相關諮詢協助。
正本: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