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公告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9月3日

發文字號:證櫃監字第11302022871號

附件:

主旨:公告繼續停止大略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號:4804,下稱大略-KY公司)有價證券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依據: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下稱業務規則)第12條之1。

公告事項:

一、大略-KY公司前因未申報113年6月及7月營業額、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113年股東常會議事錄等財務業務資訊,且遲未補正,致有本中心對有價證券上櫃公司資訊申報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之情形且情節重大,核有本中心業務規則第12條之1第1項第6款之情事,經本中心公告自113年8月23日起停止其有價證券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迄今。

二、大略-KY公司未依規定期限公告申報113年第2季財務報告,核有本中心業務規則第12條之1第1項第4款規定情事,爰併案繼續停止其有價證券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正本: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