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函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6月12日 |
發文字號:證櫃監字第0980011638號 |
附件:如文 |
主旨:轉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98年6月4日金管證審字第0980027134號函有關因應我國直接採用國際會計準則(以下簡稱IFRS)之通知,詳如說明,請 查照。
|
說明: 一、依據金管會98年6月4日金管證審字第0980027134號函辦理。 二、金管會業於98年5月14日宣布我國會計準則直接採用IFRS之推動架構,並規劃公開發行公司自2013年起分階段採用IFRS(詳附件)。公司為因應採用IFRS編製財務報告,宜儘速成立跨部門之專案小組負責推動,並訂定採用IFRS之因應計畫暨預計執行進度,且至少應按季將執行情形提報公司董事會控管。 三、證交所已於網站建置「國際會計準則專區」(網址:http://www.twse.com.tw/ch/listed/IFRS/aboutIFRS.php),內容包括IFRS簡介、教育宣導活動資訊、IFRS相關文章及網站連結等,請多利用參考。另金管會成立之「推動我國採用國際會計準則專案推動小組」亦將持續進行宣導工作,請各公司積極配合參與。 |
正本:各上櫃公司、各興櫃公司 |
副本: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