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6月24日

發文字號:證櫃監字第0980012786號

 


主旨:公告「公開資訊觀測站」申報系統之「關係人交易專區」申報作業,自本(98)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
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8年3月23日金管證一字第0980009934號函及本中心「對有價證券上櫃公司資訊申報作業辦法」第3條第1項第27款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公開資訊觀測站」申報系統即日起新增「關係人交易專區」申報作業,自本(98)年7月1日起,上櫃公司應於每月15日前,至本申報作業項下輸入前月及截至前月止之關係人交易,包含與關係人間「銷貨」、「進貨」、「應收款」、「應付款」、「取得資產」及「處分資產」等相關資訊。另上櫃公司於定期申報財務報告時,倘發生各季公告上開自結數之累計金額與會計師查核(核閱)數差異達20%者,應同時於本申報作業項下輸入差異原因,並將差異原因發布重大訊息。
二、為利系統按季檢核差異比率,上櫃公司應於定期申報財務報告時,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財務報表附註揭露資訊」項目確實輸入相關之關係人交易資訊。
三、屬金控、銀行票券及保險業者,得免申報關係人交易。
四、有關申報方式,請上櫃公司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sii.tse.com.tw),點選「關係人交易申報作業」項目辦理申報,如有申報問題,請電洽本中心上櫃監理部蔡欣能專員(電話:02-23668015)。本中心於98年7月1日正式上線前,提供一申報測試系統(siitest.tse.com.tw),供各公司以原帳號密碼登入申報測試。

正本: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副本: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各上櫃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