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6月22日

發文字號:證櫃債字第0990400347號

 


主旨:韓國輸出入銀行發行外幣計價國際債券計美元2.7億元整,訂於99年6月23日起在本中心國際債券交易系統及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依據:前開公司99年6月21日國際債券櫃檯買賣申請書。
公告事項:
一、該債券發行資料如后:
(一)發行公司名稱:韓國輸出入銀行(The Export-Import Bank of Korea)。
(二)債券名稱:韓國輸出入銀行99年無擔保美元國際債券(The Export-Import Bank of Korea U.S.$270,000,000 2.65% Notes due 2013)。
(三)債券代碼:FA9901。
(四)債券簡稱:KEXIM2010。
(五)計價幣別:美元。
(六)發行日期:民國99年6月23日。
(七)到期日期:民國102年12月23日。
(八)期限:3.5年。
(九)發行總額:美元2.7億元(U.S.$270,000,000)。
(十)票面利率:年息2.65%。
(十一)面額:美元1萬元(U.S.$10,000)。
(十二)債券信評:Fitch Ratings評定為A+級債券。
(十三)還本付息方式:本國際債券付息方式為每半年6月23日及12月23日支付利息乙次(如該日非營業日,則順延至次一營業日),依美金本金以每月30天,每年360天(30/360)為計算基礎計算。本國際債券首次付息日為民國99年12月23日,最後一期利息應於到期日支付。
(十四)償還方法及期限:於到期日以面額之100%以美金贖回本國際債券。
(十五)還本付息代理機構:德商德意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十六)實體或無實體:無實體。
(十七)債券登錄機構:Euroclear S.A./N.V.Brussels。
(十八)準據法:本國際債券以英國法律為準據法。
(十九)管轄法院:本國際債券所生之紛爭係以英國法院為管轄法院。
(二十)發行人指定本國際債券之報價證券商名單: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臺灣銀行、德商德意志銀行、彰化商業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及第一商業銀行。
(二十一)受託人: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二、本國際債券附條件交易之利息計算方式:依美金本金以實際天數、每年360天(ACT/360)為計算基礎計算。
三、有關本國際債券之發行辦法,請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國際債券專區下載(網址:http://mops.tse.com.tw/T113.htm)。

正本: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副本:各櫃檯買賣債券自營商、德商德意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各資訊公司、本中心資訊部、債券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