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4月15日 發文字號:證櫃債字第11000033251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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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本: | |
主 旨: | 「法商法國巴黎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110年度第2期無擔保主順位金融債券」計面額新台幣10億元整,訂於110年4月16日起在證券商營業處所暨本中心債券等殖成交系統開始買賣。 |
依 據: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8月10日金管銀外字第1090220267號函及109年11月23日金管銀外字第1090226092號函暨上開公司110年4月9日金融債櫃檯買賣申報書。 |
公 告 事 項: |
一、發行公司名稱:法商法國巴黎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 二、債券名稱:法商法國巴黎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110年度第2期無擔保主順位金融債券。 (一)代碼:G13803。 (二)簡稱:P10法巴銀2。 (三)發行總面額:新台幣10億元整。 (四)發行價格(佰元價):新台幣100元(依票面金額100%發行)。 (五)發行日:110年4月16日。 (六)到期日:115年4月16日。 (七)發行期限:5年。 (八)票面利率:固定利率0.45%。 三、債券銷售對象:僅限售予「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所定之專業投資人。 四、本債券為取具本中心綠色債券資格認可之綠色債券。 五、有關本債券之詳細發行資料請參閱其發行辦法及公開說明書(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s://mops.twse.com.tw查詢) 六、本債券於到期日之前二個營業日停止於本中心債券等殖成交系統買賣,並於到期日之次一個營業日終止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
附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