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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05月16日 發文字號:證櫃債字第11204002601號
正   本:
主   旨: 公告隆銘綠能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債券簡稱:隆銘綠能四;代號:30184)併案停止櫃檯買賣。
依   據: 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12條之1第1項第4款及第15款及臺灣證券交易所112年5月16日臺證上一字第11218022364號公告。
公 告 事 項: 一、隆銘綠能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有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情事,爰將其上市有價證券自112年5月18日起併案停止買賣。
二、爰依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12條之1第1項第4款及第15款規定,將隆銘綠能四自112年5月18日起併案停止櫃檯買賣。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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