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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6月11日 發文字號:證櫃交字第1020301398號
主   旨: 公告修正上櫃指數股票型基金部分資訊揭露原則、內容、格式及本中心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櫃檯買賣契約範本,自102年7月15日起實施。
公 告 事 項: 一、為提供投資人參考資訊,增修訂上櫃指數股票型基金之資訊揭露原則、內容及格式如次:(一)「每受益權單位預估淨資產價值」之資訊揭露:發行人應於櫃檯買賣市場交易時間內,比照基本市況報導網站之更新頻率,揭示上櫃指數股票型基金之每受益權單位預估淨資產價值。
公 告 事 項: 持有外國有價證券之上櫃指數股票型基金,於所持有之外國有價證券第一上市地之交易時間內,亦應比照基本市況報導網站之更新頻率,揭示該指數股票型基金之每受益權單位預估淨資產價值。
公 告 事 項: (二)「基金淨值與標的指數歷史表現之比較」之資訊揭露:發行人應於每月十日前,將各上櫃指數股票型基金之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及其所追蹤之標的指數截至上月為止之三個月、六個月、一年、年度至今及上櫃至今之累計漲跌幅度等比較(申報格式如附件一),輸入本中心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
公 告 事 項: (三)「國外成分股之指數股票型基金」之資訊申報格式:鑒於外國證券市場之交易時間及資訊揭示頻率與我國市場未盡相同,另訂上櫃國外成分股之指數股票型基金之「基金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基金每週投資產業類股比例」、「基金每月持有前五大股票名稱或債券券次及合計占基金淨資產價值之比例」及「基金每季投資股票或債券內容及比例」等資訊之申報格式如附件二,發行人應依規定期限輸入本中心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
公 告 事 項: (四)查詢管道:「每受益權單位預估淨資產價值」於基本市況報導網站「各項專區>ETF行情>上櫃市場ETF行情揭示」網頁提供查詢,其餘資訊揭示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基金資訊」。
公 告 事 項: 二、配合有價證券上櫃作業由核准制改為備查制,修正本中心「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櫃檯買賣契約範本」如附件三。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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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301398-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