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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09月20日 發文字號:證櫃交字第11200703071號 |
主 旨: | 上櫃有價證券盤中零股交易行情資訊揭露間隔時間縮短至5秒鐘,並自112年11月27日起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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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據: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9月19日金管證交字第1120355805號函。 |
公 告 事 項: | 配合盤中零股撮合間隔時間已由3分鐘縮短至1分鐘,為提供投資人更即時之行情資訊,上櫃有價證券盤中零股交易行情資訊揭露間隔時間將由現行每10秒鐘縮短至每5秒鐘,即自上午9:00起第一次揭示,其後每隔5秒試算撮合後,揭露試算成交價格、成交數量及最佳五檔申報買賣價格、申報買賣數量等資訊,至下午1:30止,並自112年11月27日起實施。 |
附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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