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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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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修訂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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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04月19日 發文字號:證櫃輔字第10800548061號
主   旨: 公告修正本中心「證券商停業、終止營業暨申請復業辦法」第5條暨「證券商及證券交易輔助人營業處所場地及設備標準」部分條文如附件,自即日起實施。
依   據: 本中心「證券商停業、終止營業暨申請復業辦法」第11條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8年4月11日金管證券字第10803071341函。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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