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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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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修訂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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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3月24日 發文字號:證櫃債字第11000542902號
主   旨: 公告本中心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資訊儲存庫系統(下稱TR系統)之交易資料申報時間及格式如附件,並自公告日起施行。
依   據: 本中心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資訊儲存庫系統管理規定第7條第1項及第3項。
公 告 事 項: 一、金融機構於本中心TR系統申報每日交易資料之時間如下: (一)金融機構應於成交日之次一營業日下午五時前,將交易資料依本中心規定之格式輸入TR系統。
(二)金融機構之國外分支機構依其當地國法令規定,其交易資料於特定期日前,不得提供予本中心者,應於該特定期日屆至後之次一營業日下午五時前,將交易資料依本中心規定之格式輸入TR系統。
二、有關本中心TR系統每日及每月交易資料申報格式詳如附件,或請參閱本中心「櫃買市場業務宣導網站」> 證券商/金融機構/投信專區 > 衍生性商品交易資訊儲存庫專區 > 文件下載 > TR傳檔格式。
三、金融機構透過本中心TR系統傳輸交易資料予結算機構之每日交易資料申報時間及格式,本中心將配合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店頭衍生性商品集中結算業務規畫另行訂定及公告實施。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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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05429022-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