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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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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修訂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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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03月09日 發文字號:證櫃債字第11200535891號
主   旨: 公告修正本中心「外幣計價國際債券管理規則」第7條及「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審查準則」第12條暨相關申請書件如附件,並自公告日起施行。
依   據: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2月23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131414號函,暨本中心「外幣計價國際債券管理規則」第47條及「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審查準則」第17條規定。
公 告 事 項: 配合旨揭規章及相關書件修訂,發行人應自實施日起,依本中心修訂後之書件,向本中心申請國際債券及公司債櫃檯買賣。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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