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訊自民國103年12月起開始提供
註1:黃金現貨之交易單位自114年10月1日起由「台兩」變更為「台錢」,本表「本日總成交量」欄位之統計值,114年9月30日以前統計單位為「台兩」,114年10月1日後,統計單位為「台錢」。
註2:平均每檔黃金之造市商家數=造市商家數/登錄掛牌檔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