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自114年10月1日起黃金現貨之交易單位由「台兩」變更為「台錢」,日統計所列之各項交易文件,有關「成交量」欄位之統計值,114年9月30日以前統計單位為「台兩」,114年10月1日後,統計單位為「台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