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F同時提供投資人初級市場申贖及次級市場買賣功能,比股票交易方式更多元。初級市場部分,投資人可於ETF募集時,向銷售機構(銀行或證券商)或發行ETF的投信公司申購,直接以發行價格買進ETF;ETF掛牌後,投資人也可以透過參與證券商,向投信公司大額申購或買回ETF。此外,投資人更可以透過便捷的次級市場買賣ETF,且ETF次級市場交易制度,除漲跌幅度及升降幅度與股票買賣略有不同外,其他均與投資人最熟悉的股票交易制度相同。
為提升次級市場流動性,ETF設有流動量提供者制度,每一檔ETF都必須有證券商在盤中提供報價,且報價必須維持一定之品質與效率,使投資人的委託單可以快速且有效的成交。
ETF交易制度:
交易方式 | 同股票,透過股票交易帳戶。 |
交易時間 | 同股票,上午9:00至下午1:30。 |
交易單位 | 同股票,每1,000受益單位為1張,亦可零股交易。 |
信用交易 當日沖銷交易 | 同股票,掛牌後即可進行融資融券,亦可當沖。 |
交易手續費 | 同股票,由證券商訂定,不得超過0.1425%。 |
漲跌幅限制 | 國內成分證券ETF 10%;國外成分證券ETF無漲跌幅限制。 |
升降幅度 | 較股票小;未滿50元者為0.01元;50元以上為0.05元。 |
證券交易稅 | 較股票低,但債券ETF停徵證券交易稅。 |
附條件交易 | 債券ETF可於營業處所從事附條件交易。 |
流動量提供者 | 有流動量提供者制度,市場流動性佳。 |
申購買回制度 | 透過參與證券商辦理ETF之申購及買回作業。 |
交易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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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時間 | 9:00 – 13:30, 與股票相同 |
交易手續費 | 由證券商訂定,上限不得超過0.1425%,與股票相同 |
漲跌幅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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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單位 | 以1,000個ETN單位為1交易單位 |
升降幅度 | 依ETN市價區間決定,市價未滿50元者為1分,50元以上者為5分 |
證券交易稅 | 0.1%,與ETF相同 |
附條件交易 | 目前未開放ETN附條件交易 |
流動量提供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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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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