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投資人問與答

回上一層 回目錄

 3.2. 買賣衍生性商品

 1. 一般投資人可以從事哪些店頭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

為保護一般投資人,避免其從事過於複雜或風險過高的商品,證券商或槓桿交易商向一般投資人提供之店頭衍生性金融商品,必須符合投資人之投資風險屬性,此外,得提供予一般自然人之商品種類,以下列為限:
類型證券商槓桿交易商
結構型商品
外幣保證金未開放
陽春型遠期外匯未開放
買入陽春型匯率選擇權未開放
買入臺股股權選擇權
買入資產交換選擇權
連結黃金、白銀或原油價格之差價契約未開放
連結國外個股或國外ETF之差價契約1未開放
連結國外股價指數之差價契約2未開放
  1. 以依期貨交易法第5條公告「期貨商得受託從事期貨交易之國外期貨交易契約」連結標的為限。
  2. 以德國 DAX指數(DAX 30)、道瓊工業平均指數(DJIA)、標準普爾500指數(S&P 500)、納斯達克100指數(NASDAQ 100)、日經225指數(Nikkei 225)及恆生指數(HSI)為限。

 2. 投資人如何查詢往來證券商是否取得業務資格?

投資人可於本中心網站查詢取得業務資格之證券商名單,網址為www.tpex.org.tw,路徑為首頁 > 衍生性商品 > 店頭衍生性商品 > 投資人園地 > 取得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資格證券商名單 及 取得槓桿保證金契約交易業務資格槓桿交易商名單。

 3. 上櫃權證如何下單與買賣交割?

  1. 買賣上櫃掛牌型權證方式與一般股票下單方式相同,可到證券商營業應向營業員下單,或透過電話語音或電子網路下單,但委託單以限價單為限。撮合方式則是依價格優先與時間優先原則,盤中採逐筆搓合。
  2. 交割期同股票為T+2。

 4. 買賣上櫃權證所須負擔的成本為何?

買賣權證如同買賣股票一樣,買進時要繳交手續費,賣出時除前開手續費外亦需繳交交易稅(成交價×千分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