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訊自民國103年10月起開始提供
註1:以單一證券商每擔任一檔基金之造市商為一個部位加以計算 註2:平均每家造市商造市之基金檔數=造市部位總數/造市商家數 註3:平均每檔基金之造市商家數=造市部位總數/登錄掛牌檔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