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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簡介

問與答

一、認識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交易平台

Q1 投資人透過櫃買中心之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交易平台買賣基金有什麼好處?

A1:對一般投資人而言,利用櫃買中心的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交易平台是一種非常方便的管道,它的好處包括:

  1. 投資基金受益憑證更便捷:投資人使用現有證券帳戶即可下單買賣不同投信事業所發行之國內基金受益憑證,省卻投資人須分別洽銷售銀行開立信託帳戶或是向個別投信事業開戶之手續,給付結算作業也和興櫃股票合併辦理,買賣基金受益憑證就和買賣股票一樣地簡單便捷。
  2. 透過基金交易平台交易,投資人可依基金受益憑證造市商之報價議價成交,無需待基金淨值於當天下午或隔一營業日公布後才得知申贖價格。
  3. 操作靈活:除了可以透過次級市場買賣之外,還可以在初級市場辦理申購和贖回,且基金交易平台之交易,不管是買進或賣出均為T+2日交割(雙方同意亦可改為T日交割)。

Q2 投資人於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交易平台買賣基金時,是否需要簽署風險預告書?

A2:投資人初次於「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交易平台」買賣基金受益憑證不須簽署風險預告書,但應先開立櫃檯買賣帳戶。

Q3 投資人於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交易平台買賣基金時有什麼風險?

A3:投資風險是投資人在進行投資決策之前最需要注意的課題,其投資風險主要來自於:

  1. 市場風險:造市商進行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之報價除了會參考基金的淨值而變動外,也會受到市場買賣供需的情況所影響,所以,基金的交易價格可能出現低於、高於或等於其淨值的情況。
  2. 證券信託投資契約終止的風險:當證券投資信託契約所規定的其他終止情事發生,以及基金經理公司或保管機構發生解散、停業、歇業或其他依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79條規定的法定終止事由等,證券投資信託契約將被終止並進行基金清算程序,而基金受益憑證也會終止櫃檯買賣。

Q4 在櫃買中心買賣之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與在投信事業申贖的基金,有什麼不同?

A4:投資人透過櫃買中心交易平台取得的基金受益憑證與向投信事業申贖的基金就同樣的標的,投資人的權利義務均相同,但投資人向投信事業申贖是以每受益權單位「基金淨值」為成交價,申購需立即支付全額費用,贖回款項則於申請日後2至3個營業日才能取得;而於平台中買賣是以當時「造市商的報價」為成交價,且以T+2日為交割期(交易雙方同意時,可改為T日逐筆交割)。

二、買賣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

Q1 櫃買中心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交易平台上線後,投資人如何買賣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

A1:投資人只要在任一證券商開立櫃檯買賣帳戶,就可以買賣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已經開戶的投資人使用現有的證券交易帳戶、集保帳戶和銀行交割帳戶就能夠交易,不需要另外開戶。投資人可藉由以下兩種方式買賣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

  1. 委託證券經紀商透過櫃買中心「電腦議價點選系統」議價 : 投資人可委託開戶的證券經紀商,請營業員將委託資料輸入「電腦議價點選系統」,與各該基金受益憑證的造市商進行議價。如果投資人的委託價格達到造市商的報價價格範圍(到價委託單),本中心電腦系統會將委託單分配給報價最佳的造市商,由本中心電腦系統輔助成交;若委託價未達造市商的報價價格範圍(未到價委託單),造市商則無成交義務(可以點選,但不強制)。因此,投資人如果想儘快買到(或賣出)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建議多多參考造市商的報價。也就是,投資人決定委託「買進」的價格之前,應先參考造市商的「賣出」報價;投資人決定委託「賣出」的價格之前,應先參考造市商的「買進」報價,才能提高成交機會。
  2. 委託證券經紀商與造市商進行營業處所議價交易(系統外議價): 每筆交易數量在10萬受益權單位以上或金額500萬元以上者,可委託經紀商與造市商進行系統外議價交易,但成交價格不可超過當時造市商報價之10% ,若是一買一賣的中介交易,成交價格則須介於當時造市商的報買價與報賣價之間。

Q2 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於櫃買中心登錄交易時,其受益憑證代號為何?

A2:沿用基金成立時,依「中華民國證券市場編碼原則」給予之受益憑證代號為基金於交易平台上交易時之交易代號 (共6位文數字:T○○○○○)。

Q3 投資人透過交易平台買賣基金受益憑證,最低成交單位是多少?

A3: 1個受益權單位。

Q4 投資人透過交易平台買賣基金受益憑證有沒有漲跌幅度的限制?

A4:沒有漲跌幅的限制。

Q5 投資人於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交易平台買賣受益憑證可以用融資融券的方式交易嗎?

A5:不可以。

Q6 我的委託買進(賣出)價格高(低)於成交價,為什麼沒有成交?

A6:

  1. 因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交易平台是由造市商報價驅動成交的議價交易市場,成交的一方一定是造市商,投資人間無法相互成交,且造市商之買進及賣出報價必定存在價差(即證券商經營開放式基金造市業務之必要的作業成本),當投資人委託「買進」成交時,代表造市商「賣出」開放式基金給投資人(成交價為造市商「賣出」報價);投資人委託「賣出」成交時,代表造市商向投資人「買進」開放式基金(成交價為造市商「買進」報價),所以投資人參考成交價時應判斷該筆成交價為投資人「買進」或「賣出」成交價,本中心網站「首頁>開放式基金>當日行情表」及「首頁>開放式基金>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市況報導>各檔基金行情」均揭示「投資人成交買賣別」供投資大眾參考。
  2. 舉例來說,縱然投資人的委託「買進」價格高於最近一筆「成交價」,但那可能是其他投資人委託「賣出」價格,故買賣別不同不適合相互比較,投資人應該參考造市商對該檔開放式基金的「賣出」報價是否低於自己的「買進」委託價(或買進報價是否高於賣出委託價),才可提高成交機會【例三】。

【例三】委託價格優於成交價,但不會成交:

【例三】委託價格優於成交價,但不會成交

Q7 投資人已經向投信事業申購取得基金受益憑證或先前已持有基金受益憑證,可以透過交易平台賣出嗎?

A7:可以的,投資人已開立櫃檯買賣帳戶者,可向投信事業申請或由證券經紀商代收相關文件後轉送投信事業,將所持有的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由投信事業登錄專戶中撥轉至投資人證券帳戶中,即可透過交易平台賣出。

Q8 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終止櫃檯買賣後,投資人已透過「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交易平台」買進之受益憑證,將如何處置?

A8:投資人可向證券經紀商申請將其證券帳戶中之基金受益憑證撥轉至投信事業登錄專戶中,即可向投信事業提出買回請求。倘投資人尚未與投信事業完成開戶者,則須與投信事業依現行規定簽訂開戶契約及辦理買回申請;另相關開戶程序,投資人可直接向投信事業申請或委請證券經紀商代收相關開戶文件轉送投信事業辦理。

Q9 投資人透過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交易平台買賣基金需要負擔哪些成本?交易稅的稅率是多少?

A9:與買賣股票的交易成本一樣,包括手續費和證券交易稅。投資人買進和賣出基金受益憑證都必須支付證券經紀商一定的手續費,手續費的費率可以由投資人和證券商在1.425‰以內自行約定;證券交易稅只有在賣出基金時課徵,目前受益憑證的證券交易稅稅率是1‰ 。

Q10 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的基本資料和價格資訊要怎麼取得?

A10:投資人除了可以從櫃檯買賣中心的網站和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網站查詢基本資料之外,還可以從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網站「首頁 (http://www.sitca.org.tw) > 統計資料 > 境內基金各項資料 > 明細資料」的選項下,查得每檔基金基本資料、單位淨值等資料。另外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之造市商報價資訊的揭示管道和興櫃股票一樣,投資人可以在櫃買中心的網站查得當時造市商的報價價格及數量、最近一筆成交資訊、前日每受益權單位實際淨值、前日均價、每受益權單位預估淨值[註1]及各項統計資訊。

三、給付結算、申報改帳及違約

Q1 透過交易平台買賣基金受益憑證,如何辦理給付結算?

A1:與興櫃股票合併,透過集中保管結算所辦理給付結算,原則採T+2日餘額交割;如果買賣雙方同意,也可以改為T日逐筆交割。

Q2 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是否可申請改帳作業?

A2:與興櫃股票相同,證券商應於當日下午3時30分前申報改帳(包括更正錯誤或取消交易),並依本中心規定之格式至本中心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系統申報:

  1. 改帳方式為「取消交易」、「更改價格或數量」者:須取得交易 相對方同意,並由改帳雙方,至本中心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系統申報。
  2. 改帳方式為「更正帳號」或「申報錯帳者」者:由提出申請改帳的一方,至本中心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系統申報。

Q3 投資人買賣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如發生違約,應如何處理?

A3:參照興櫃股票現行管理機制,即委託人發生違約時,證券經紀商應代予完成給付結算,故不致因此影響交易相對方之權益。前項情形,證券經紀商應立即以書面通知櫃買中心,同時副知該違約客戶後,由證券經紀商向客戶追償。

Q4 集保存摺是否登載投資人於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交易平台買賣之受益憑證?

A4:是的。投資人透過櫃買中心交易之基金受益憑證之餘額,與上市、櫃股票一樣,都會登載於證券集保存摺。

Q5 證券商辦理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給付結算作業,需與集中保管結算所重新簽約及開戶嗎?

A5:為辦理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給付結算作業,集中保管結算所將與原已簽訂「櫃檯買賣興櫃股票給付結算契約書」之證券商辦理換約作業;證券商已辦理興櫃股票給付結算者,應共用原興櫃股票之證券保管劃撥帳戶及款項結算專戶,俾利開放式受益憑證與興櫃股票合併完成給付結算。

四、其他

Q:證券商從事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交易之資本適足率計提方式?

A:

  1. 市場風險約當金額計算方式:
    1. 簡式計算法及進階計算法之下,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市場風險約當金額之個別風險係數,適用屬權益證券性質之受益憑證風險係數8%。
    2. 簡式計算法及進階計算法之下,市場風險約當金額為所持有之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市值乘以其風險係數8%。
  2. 信用風險約當金額計算方式:
    1. 進階計算法下受託買賣一般交易對象風險採複雜法者: 其信用風險約當金額適用受託買賣上市、上櫃有價證券之計算方式,折扣比率以基金所投資證券中最高之折扣比率為準。
    2. 簡式計算法下受託買賣一般交易對象風險及進階計算法下受託買賣一般交易對象風險採總合計算法者:
      1. 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其市價調整權數、信用風險係數、有價證券風險係數及計算方式之採用,以基金所投資證券中風險係數最高為準。
      2. 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風險約當金額計算公式: 【(基準日買進成交金額+基準日賣出成交金額)X信用風險係數X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風險係數】+【(基準日前一營業日買進成交金額+基準日前一營業日賣出成交金額)X市價調整權數X信用風險係數X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風險係數】+確定違約應向投資人追償金額X 2倍之信用風險係數。
      3. 證券商如申報投資人遲延交割,則於上述信用風險約當金額中, 應加計遲延交割之信用風險約當金額,其計算方式適用受託買賣認購(售)權證以外上市、上櫃有價證券之規定。

[註1] 櫃買中心以超連結方式連結至投信公司網站揭示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每受益權單位之預估淨資產價值,此預估淨值僅為參考資訊,非成交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