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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4月21日 發文字號:證櫃債字第10600099461號
正   本: 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主   旨: 訂定本中心「綠色債券作業要點」及修正相關債券櫃檯買賣申請書如附件,並自公告日起實施。
依   據: 本中心「綠色債券作業要點」第十三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審查準則」第十七條、「外國有價證券櫃檯買賣審查準則」第四十條及「外幣計價國際債券管理規則」第四十七條,並報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6年4月18日金管證發字第1060004842號函核予備查。
公 告 事 項: 一、自公告日起,本中心開始受理綠色債券資格認可申請,發行人申請綠色債券櫃檯買賣者,應於申請債券櫃檯買賣前,依據綠色債券作業要點之規定,檢附綠色債券資格認可申請書及其附件,向本中心申請並取具綠色債券資格認可文件。
二、為利發行人申請綠色債券資格認可及綠色債券櫃檯買賣,相關申請書件得自本中心網站(首頁\債券\業務服務\發行人申辦債券上櫃\債券發行文件下載)下載。
三、配合本中心綠色債券櫃檯買賣新制上線,發行人應自實施日起,依本中心修正後之債券櫃檯買賣申請書,向本中心申請債券櫃檯買賣。
附   件:

下載106000994611-1.docx

下載106000994611-2.doc

下載106000994611-3.doc

下載106000994611-4.doc

下載106000994611-5.doc

下載106000994611-6.doc

下載106000994611-7.doc

下載106000994611-8.doc

下載106000994611-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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