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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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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修訂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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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03月07日 發文字號:證櫃債字第11300531231號
主   旨: 公告外國發行人在中華民國境內募集與發行僅銷售予專業投資人之外幣計價金融資產擔保債券(Covered Bonds)屬本中心「外幣計價國際債券管理規則」第3條第1款之國際債券,並配合修正相關書件,自公告日起施行。
依   據: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113年2月15日證期發字第1130330270號函。
公 告 事 項: 一、有關旨揭債券之發行條件,如係以固定利率或正浮動利率方式計息,且未涉股權轉換或嵌入衍生性商品,符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9月7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3835865號令規範之外幣計價普通公司債者,應依前開令及本中心「外幣計價國際債券管理規則」相關規定辦理。
二、配合旨揭業務開放,修正國際債券櫃檯買賣申請書應檢附之「律師檢核意見表」如附件。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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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05312311-1.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