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
投資人只要在任一證券商開立櫃檯買賣帳戶,就可以買賣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已經開戶的投資人使用現有的證券交易帳戶、集保帳戶和銀行交割帳戶就能夠交易,不需要另外開戶。投資人可藉由以下兩種方式買賣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
- 委託證券經紀商透過櫃買中心「電腦議價點選系統」議價 :
投資人可委託開戶的證券經紀商,請營業員將委託資料輸入「電腦議價點選系統」,與各該基金受益憑證的造市商進行議價。如果投資人的委託價格達到造市商的報價價格範圍(到價委託單),本中心電腦系統會將委託單分配給報價最佳的造市商,由本中心電腦系統輔助成交;若委託價未達造市商的報價價格範圍(未到價委託單),造市商則無成交義務(可以點選,但不強制)。因此,投資人如果想儘快買到(或賣出)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建議多多參考造市商的報價。也就是,投資人決定委託「買進」的價格之前,應先參考造市商的「賣出」報價;投資人決定委託「賣出」的價格之前,應先參考造市商的「買進」報價,才能提高成交機會。 - 委託證券經紀商與造市商進行營業處所議價交易(系統外議價):
每筆交易數量在10萬受益權單位以上或金額500萬元以上者,可委託經紀商與造市商進行系統外議價交易,但成交價格不可超過當時造市商報價之10% ,若是一買一賣的中介交易,成交價格則須介於當時造市商的報買價與報賣價之間。
沿用基金成立時,依「中華民國證券市場編碼原則」給予之受益憑證代號為基金於交易平台上交易時之交易代號 (共6位文數字:T○○○○○)。
1個受益權單位。
沒有漲跌幅的限制。
不可以。
開放式基金受益證交易平台屬於議價交易的市場,以「委託價」及「成交價」相互比較並不適當,舉例來說,縱然市場上的成交價格比委託買進之價格低,但那可能是造市商的申報「買進」價格(即投資人之「賣出」價格),投資人應該參考造市商對該基金受益憑證的賣出報價是否低於買進委託價(或買進報價是否高於賣出委託價)【例三】。
【例三】委託價格優於成交價,但不會成交:
可以的,投資人已開立櫃檯買賣帳戶者,可向投信事業申請或由證券經紀商代收相關文件後轉送投信事業,將所持有的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由投信事業登錄專戶中撥轉至投資人證券帳戶中,即可透過交易平台賣出。
投資人可向證券經紀商申請將其證券帳戶中之基金受益憑證撥轉至投信事業登錄專戶中,即可向投信事業提出買回請求。倘投資人尚未與投信事業完成開戶者,則須與投信事業依現行規定簽訂開戶契約及辦理買回申請;另相關開戶程序,投資人可直接向投信事業申請或委請證券經紀商代收相關開戶文件轉送投信事業辦理。
與買賣股票的交易成本一樣,包括手續費和證券交易稅。投資人買進和賣出基金受益憑證都必須支付證券經紀商一定的手續費,手續費的費率可以由投資人和證券商在1.425以內自行約定;證券交易稅只有在賣出基金時課徵,目前受益憑證的證券交易稅稅率是千分之一。
投資人除了可以從櫃檯買賣中心的網站和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網站查詢基本資料之外,還可以從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網站「首頁 (http://www.sitca.org.tw) > 統計資料 > 境內基金各項資料 > 明細資料」的選項下,查得每檔基金基本資料、單位淨值等資料。另外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之造市商報價資訊的揭示管道和興櫃股票一樣,投資人可以在櫃買中心的網站查得當時造市商的報價價格及數量、最近一筆成交資訊、前日每受益權單位實際淨值、前日均價、每受益權單位預估淨值 [註1] 及各項統計資訊。
--
[註1] 櫃買中心以超連結方式連結至投信公司網站揭示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每受益權單位之預估淨資產價值,此預估淨值僅為參考資訊,非成交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