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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人問與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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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給付結算、申報改帳及違約

 1. 透過交易平台買賣基金受益憑證,如何辦理給付結算?

與興櫃股票合併,透過集中保管結算所辦理給付結算,原則採T+2日餘額交割;如果買賣雙方同意,也可以改為T日逐筆交割。

 2. 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是否可申請改帳作業?

與興櫃股票相同,證券商於交易當日下午3時30分前填寫「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改帳申請書甲聯/乙聯」向本中心申請改帳作業:

  1. 改帳方式為「取消交易」、「更改價格或數量」者:須取得交易相對方同意,並由提出申請改帳的一方填寫改帳申請書甲聯;配合改帳的一方填寫改帳申請書乙聯。
  2. 改帳方式為「更正帳號」或「申報錯帳者」者:僅須填寫甲聯。

 3. 投資人買賣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如發生違約,應如何處理?

參照興櫃股票現行管理機制,即委託人發生違約時,證券經紀商應代予完成給付結算,故不致因此影響交易相對方之權益。前項情形,證券經紀商應立即以書面通知櫃買中心,同時副知該違約客戶後,由證券經紀商向客戶追償。

 4. 集保存摺是否登載投資人於開放式基金交易平台買賣之受益憑證?

是的。投資人透過櫃買中心交易之基金受益憑證之餘額,與上市、櫃股票一樣,都會登載於證券集保存摺。

 5. 證券商辦理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給付結算作業,需與集中保管結算所重新簽約及開戶嗎?

為辦理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給付結算作業,集中保管結算所將與原已簽訂「櫃檯買賣興櫃股票給付結算契約書」之證券商辦理換約作業;證券商已辦理興櫃股票給付結算者,應共用原興櫃股票之證券保管劃撥帳戶及款項結算專戶,俾利開放式受益憑證與興櫃股票合併完成給付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