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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人問與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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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交易及結算制度

 1. 台灣公債主要交易商及中央公債交易商為何?

台灣公債主要交易商由央行遴選,並擔任市場造市者的角色。在任何的市場狀況下,公債主要交易商有義務對所有的指標債券報價以維持市場的流通性。目前有14家公債主要交易商,包含5家銀行(含郵局)、3家票券公司及6家證券商。

中央公債交易商則為有資格參與公債競標之金融機構,其他的投資機構或投資人可透過中央公債交易商填寫申請書代為投標。中央公債交易商名單可以參考央行網站>國庫收支與政府債券>政府債券業務體系>中央公債交易商名單。

 2. 台灣公債標售的程序為何?

中央銀行代表財政部經理政府債券發行,目前政府債券於初級市場標售,採用單一利率標。最小的競標單位為新台幣1億,之後的最小增額單位為新台幣5000萬。所有的競標價格皆以殖利率表示。

 3. 台灣公債的發行會事先公告嗎?

自2002年7月1日起,台灣公債採定期適量發行制度,目前甲類公債平均每期發行額度為250~350億台幣。財政部國庫署於每年年底(12/23)會公布次一年度的發債計畫,並於每季季底(3/23、6/23、9/23及12/23)公布次一季詳細的發債日期與金額(財政部國庫署網站:http://www.mof.gov.tw);除了公債定期適量發行制度外,財政部也引進了公債增額發行制度,於2003年4月15日開始實施。

 4. 公債標售結果會公布在何處?

公債標售結果會公布在中央銀行網站中的政府債券資訊之中央公債標售概況表,其中也包含歷史的標售結果。網址:http://www.cbc.gov.tw

 5. 台灣目前有任何的債券電子交易系統嗎?

目前債券自營商透過櫃買中心推出的等殖系統交易中央登錄公債,等殖系統的交易量約佔全市場買賣斷成交量80%。

 6. 投資債券之前是否應先辦理款券開戶?

外資機構買賣中央登錄公債,須另於清算銀行開設款券帳戶,其券戶得以「○○銀行受託保管○○基金專戶」名義開設,款戶得以「○○銀行受託保管外資專戶」名義開設,投資額度以核定之投資總額為上限;如欲承作附條件交易,必須與證券商另外簽訂債券附條件買賣總契約。

 7. 債券買賣成交後,如何辦理交割作業?

客戶與證券商透過電話成交後,雙方自行約定於成交日的次二營業日內辦理款券交割。交割時款項得採匯款或台支,中央登錄公債則透過清算銀行系統辦理轉讓登記。等殖交易系統於成交日的次二營業日辦理款券交割。附條件交易通常於交易當日交割。

 8. 公債於何處保管?

登錄公債透過清算銀行登錄於中央銀行,實體債券存放於保管銀行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