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發展債券ETF 市場,提高投資人參與買賣債券ETF 意願,並擴大債券ETF之交易量值及基金規模,特舉辦本活動。
一、 獎品:百貨公司禮券
二、 參加對象:參與交易債券ETF 且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之自然人及統一編號之法人,惟欲參加投資人交易機會獎之投資人,無論自然人或法人均須先至本中心活動網頁登錄基本資料方可參加獎勵活動。
(一) 「全民開奬」
活動期間參與債券ETF 交易之投資人(不含零股交易),每月累積債券ETF成交量達30交易單位以上。
(二) 「百寶奬」
活動期間投資人每季累計債券ETF交易金額達500 萬元者,即可獲抽獎機會 1 次(每季累計債券ETF交易金額達 1,000 萬元,可獲得 2 次抽獎機會,以此類推)。
(註:欲參加本項交易獎勵活動之投資人,無論自然人或法人均須先至本中心活動網頁登錄基本資料方可參加獎勵活動。)
三、 活動期間:自109 年1月2日起至108 年6月30 日止,為期 6個月。
一、「全民開奬」
本中心於活動期間每月抽獎乙次,分別於各月結束後,採電腦隨機抽出 50 名得獎者,每名各獲得百貨公司禮券 1,000 元,惟每人每月僅限得獎1 次,每月買賣所獲得之抽獎機會限當月有效,隔月抽獎機會重新計算。
二、「百寶奬」
本中心於活動期間每季結束後,採電腦隨機抽出 10 名得獎者,各獲得百貨公司禮券 10,000 元,惟每人至多得獎3 次,但得與全民開獎重複得獎。
一、依所得稅法規定,機會中獎或獎金價值超過1千元以上者,本中心將填發扣(免)繳憑單與中獎人;另中獎金額或獎項價值超過2萬元以上者,須按所得稅法規定辦理扣繳,若中獎人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款,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
二、中獎價值超過新台幣1千元,本中心須申報中獎之扣繳憑單,得獎者應填寫「付款證明單」。
三、獲得全民開獎者,本中心將以專函寄送「付款證明單」給得獎人填寫,得獎人將「付款證明單」連同「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寄回本中心,本中心核對無誤後,獎項以掛號郵寄方式寄送至得獎人提供之地址,寄送範圍限中華民國境內。
四、獲得百寶獎者,本中心將以專函通知,得獎人應檢具身分證件/營利事業登記證明文件至主辦單位領取並填寫「付款證明單」。
五、本活動得獎人同意公布部分姓名及身分證字號/法人統一編號於本中心網站,如因資料不實或錯誤致本中心無法寄送獎項或通知得獎人,一律視為自動放棄中獎資格,其獎項不予頒發且不予遞補。
得獎名單公布時間:
(一) 「全民開奬」:109年2月、3月、4 月、5 月、6 月、7月的第 5 個營業日上午 10 時 於本中心網站公布。
(二) 「百寶奬」:109年4月及7月的第 5 個營業日上午 10 時於本中心網站公布。
是的,我同意參加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以下簡稱「貴中心」)所舉辦之「上櫃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上櫃ETF)投資人交易獎勵活動」,我已閱讀並同意本活動網站之『個人資料管理政策聲明』並遵守本活動相關規定,且同意填寫下述個人資料,供貴中心辦理本活動之用。除此之外,本中心不會將這些資料提供給任何第三人,或移作其他目的使用。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以下稱本中心)不會將您的資料傳輸給第三方。且本中心蒐集、處理或利用之個人資料時,皆以尊重您的權益為基礎,並以誠實信用之方式及以下原則為之。
本中心保留變更此活動辦法之權利,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本中心得隨時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