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6月8日 發文字號:證櫃監字第10700146721號 |
主 旨: | 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9條、第46條之1、第46條之9,及「第一上櫃公司管理作業要點」第4條之2、第17條修正條文對照表,暨新增之「直接投資申報書(第一上櫃公司適用)」如附件,自公告日起實施。 | ||||||||
---|---|---|---|---|---|---|---|---|---|
依 據: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7年6月5日金管證發字第10703153154號備查函。 | ||||||||
公 告 事 項: | 為因應本中心對第一上櫃公司監理實務作業所需,爰修正旨揭規章,如有垂詢事項請洽本中心上櫃監理部,電話:23665907。 | ||||||||
附 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