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4月20日 發文字號:證櫃債字第10700094011號 |
主 旨: | 公告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經營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業務規則」(下稱「業務規則」)及「證券商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業務應注意事項」(下稱「注意事項」)部分修正條文如附件及公告事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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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事 項: |
本中心「業務規則」第6條修正條文自107年7月23日實施,本中心「注意事項」第25條至第25條之4修正條文自107年10月23日實施,其餘修正條文自公告日起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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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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