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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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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修訂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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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3月24日 發文字號:證櫃監字第10400058901號
主   旨: 修正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12條之1第1項第17款規定,自即日起生效。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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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00589011-1.doc104000589011-1.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