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1月27日 發文字號:證櫃監字第1070053157號 |
主 旨: | 轉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7年11月26日金管證發字第10703410726號令,請查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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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事 項: |
說明: 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7年11月26日金管證發字第10703410729號函辦理。 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業以旨揭令廢止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2年3月21日台財證一字第0920001151號令,並自108年1月1日起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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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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