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

法規修訂資訊

回上一頁 下載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7月01日 發文字號:證櫃債字第11000602621號
主   旨: 公告本中心「證券商受託買賣有價證券業務人員銷售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規範」第4條修正條文對照表如附件,並自公告日起施行。
依   據: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0年6月25日金管證券字第1100136352號函,及本中心「證券商受託買賣有價證券業務人員銷售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規範」第11條。
附   件:

文件下載OpenDocument格式
110006026211-1.docx110006026211-1.odt